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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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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补贴项目名称补贴主管部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申报流程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时间补贴制度文件
1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州卫生健康局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绝育户和无子女户夫妇从对象年满55周岁其进入州级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从次年起每年递增10元。(1)村(居)民委员会确认并张榜公示;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3)县(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公布,并报州人口计生委备案。
(4)州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上报的确认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一年一次当年10月31日前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计划生 育养老奖励救助的规定(州人领发〔2009〕6 号)
2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州民政局分散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孤儿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乡镇核实后报县级民政审批每月一次每月底前《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黔民发〔2011〕12号)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
3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乡镇核实后报县级民政审批,每月定期发放每月一次每月底前《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19〕26号)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国家级公益林)州林业局国家公益林林权权益人国家公益林全年应发数按16元每亩对权利人补偿。县级每年纳入预算,乡镇收集兑现清册,县林业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并录入系统后发放一年一次每年底前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黔民发[2011]12号).docx

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救助的规定.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docx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