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2]11号)精神,结合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2022年随机抽查方式选取以下5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州林业局
州档案馆
州卫生健康局
州中医医院
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2]11号)精神,结合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2022年随机抽查方式选取以下5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州林业局
州档案馆
州卫生健康局
州中医医院
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