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财政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州财采〔2020〕5号),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试行取消州本级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同时《通知》还从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参与投标、信息公开、招标文件制作、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等方面,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进行了明确,保障了企业平等参与我州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此举将大大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成本,有效提升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效率,进一步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