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3-21 16:58

黔东南州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由黔东南州财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将在黔东南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黔东南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黔东南州财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czj8221606@163.com;联系电话:8221606)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按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

2)按照要求,通过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相关信息均按时限要求公开,并长期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按要求将预算信息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因公出国(境内)情况、公务用车支出情况、公务接待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信息;

3)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数量持续增长。州财政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2015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同时,主动公开可用性不断增强。不仅全面做好机构设置、法规政策、部门信息等常规性政府信息公开,而且突出抓好州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也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可用性不断增强;

2)我局已将《2013年黔东南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审批服务事项审批》、《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办事指南》、《黔东南州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州专控商品(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审批》、《州级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审批服务》、《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审批》,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相关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事项;

3)按照州政府办的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同步做好回应解读并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解读,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咨询留言、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我局根据州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建立了《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

2)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在工作推动和制度体系建设上,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并在网站上公布了《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工作自查、整改,对下属部门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黔东南州财政局执法支队、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黔东南分校以及各科室进行日常监管,按省、州政府要求报送信息工作情况。建立了《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并对所公布内容进行了归档。

按照国家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不能确定的,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公开。

五、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职责,成立了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姜庭桂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刘开模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李永恒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薛发武、杨胜富、崔慧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夏、刘茂源、吴庆培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9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制定了《黔东南州财政局关于黔东南州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和《黔东南州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按任务表的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