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19 18: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黔东南州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2023通过我局主办的黔东南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财政动态、县市财政部门经验动态信息、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绩效评价、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等内容463条;“黔东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相关信336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22162023年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2个。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2023年共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4件,并全部依法依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指定渠道按时办理回复,其中2件予以公开,1件危及“三安全一稳定”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不予公开,均无意见投诉情况。2023年,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未发现有个人身份证、家庭住址等私人标识信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做好安全维护,完成网站监测检查各项任务要求,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州财政局政府信息主要在黔东南州财政局官方网站、“黔东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贵州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公开。黔东南州财政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栏目:财政动态、机构概况、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要闻动态、县市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财政公开、权责清单等;“黔东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开财政政策法规、财政动态等信息;贵州政务服务网主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公共服务、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事项。

(五)监督保障。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州财政局明确由分管信息宣传的副局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协调各科室上报各类信息,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作为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形成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科室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组织基础。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州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政务信息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单位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但整体水平与省、州要求和公众要求仍有差距,需要在新年度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一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及时规范答复,保障群众利益诉求,提高公众信息获取满意度。三是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压实政策解读责任,通过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方式,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文件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州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