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110275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8-08
文号 暂无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实施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支持灾后重建政策解读

黔东南州实施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支持灾后重建政策解读

来源: 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8-08 18:12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方式,鼓励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受灾市场主体”)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缓解受灾市场主体贷款抵押物不足或抵押物缺失等问题,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8月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资金额度

统筹州级预备费500万元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对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费补贴和增量奖励

、奖补对象及条件

奖补对象为在黔东南州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立和经营,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借款类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规经营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信息为准。

、奖补范围及标准

财政奖补资金从融资担保费率补贴和融资担保业务增量奖励两部分进行奖补一是保费补贴。对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在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为受灾市场主体提供新增融资担保,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0.3%-1%的融资担保业务,按1.2%-0.5%的比例进行担保费补贴,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到1%以下。二是增量奖励。政策执行周期内,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灾市场主体提供新增融资担保业务的,按担保金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其中,担保金额100-1000万元的奖励0.5%,担保金额1001-2000万元的奖励1%,担保金额2001万元以上的奖励1.5%。单户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增量奖励不超过50万元。增量奖励=为受灾市场主体融资担保金额*奖励比例。

五、申报流程及要件

(一)申报时间。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之间,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奖补资金申请材料报送至注册所在地工信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申请奖励资金。材料受理预计时间为2026年6月24-2026年7月31日,具体受理时间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具体材料包括:融资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申请表融资担保机构为黔东南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银行放款凭据,收取融资担保费发票复印件融资担保机构与受保主体签订的担保合同复印件。

(三)资金审核。同级财政、工信部门对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基础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报告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州财政局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复核审定,确定奖补对象和资金。

(四)资金兑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确定后的奖补机构名单和资金,向州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州财政下达资金文件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再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国有融资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