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任〔2025〕51号
州人民政府关于郝俊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郝俊利同志任黔东南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琼方同志任黔东南州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昌程同志任黔东南州商务流通促进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