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投资促进局:
贵单位发来《关于协助办理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工作的函》收悉。根据州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19号提案内容:“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牵头,加大对全州电子发票利用的推广宣传,率先在全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利用电子发票,提升企业办税缴费的便利度”。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19年,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据国家档案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已完成三批518家试点单位通过验收。
下一步,我州将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4部门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档办发〔2022〕4号)要求,充分借鉴试点单位成功经验,积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79号)、《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2〕6号)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与州税务、档案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宣传,配合做好电子发票利用推广宣传工作,推动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工作尽早在我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间实现,降低运行成本。
最后,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