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进州委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实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2018年12月13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黔东南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18〕208号),明确将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锦屏县人民医院、锦屏县中医医院、锦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公立医院,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我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由于我州公立医院在收支管理机制、财政供养人员比例等方面情况各有差异,为确保公立医院自主经营、灵活发展,州级层面政策没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县(市)应在州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框架下,探索符合本地公立医院发展的方法和路径。
近年来,州县两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困难情况下,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着力加大“三保”保障力度,尤其是对医疗卫生在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人员待遇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我州公立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提供服务能力。虽然与实际需求还有差距,但这是我们今后工作努力的重点和方向。
下一步州级财政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职责,一是配合州人社局、州卫健局做好扩大公立医院试点范围,总结试点经验,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待州县财力有所好转后,将继续加大对我州医疗卫生、公立医院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监督、支持和理解。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