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5J23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 采购国资科 发布时间: 2025-07-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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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财提复字〔2025〕74号     

州财政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5J23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州投资促进局:

石庆科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榕江县作为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试点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财政金融助力榕江县优化营商环境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4年,为榕江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3.73亿元,其中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资金1.48亿元、各类专项资金5.92亿元、各类债券资金5.04亿元,争资争项有力有效。

(二)普惠金融争资争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州财政局在稳的基础上知难而进,主动作为,多次到省财政厅对接汇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申报工作,得到省财政厅的业务指导和关心支持,促使榕江县入选国家财政部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县,也是2019年国家推进此项工作以来,黔东南州在普惠金融争资争项的历史性突破。此次榕江县获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将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500万元,综合运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涉农业务降费奖补等普惠金融发展方面,为我州进一步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供了政策红利,也为探索榕江“村超”普惠金融模式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取得新成效。按照州人民政府向上争资争项工作要求,我局多次到省直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到省委金融办《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金服领办发〔2023〕2号)的政策支持。我州结合实际,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黔东南州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融资发展工作方案(试行)》,正式推出“苗岭普惠贷”政策性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该产品运用833万元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依托贵州金服平台信用评价功能,对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进行分类评级,通过“信用评价+银行信贷+财政贴息”综合服务模式,助力黔东南州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融资发展。自2024年6月 “苗岭普惠贷”产品上线以来,榕江县已有199户企业直接受益,已兑付79.22万元贴息资金,获得贴息后利率下降1个百分点。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投入。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就业创业,2024年以来我州共拨付榕江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1.42万元,惠及213户创业者或小微企业。

(五)积极申报省级“四化”等基金支持。自2021年开展省级“四化”等产业基金申报工作以来,榕江县2022年获投项目2个,投资金额0.51亿元。2025年,纳入州级调度的基金申报项目中,涉及榕江县项目3个,投资资金1.11亿元。

(六)推动桥头堡壹号基金提供市场化股权融资支持。抢抓“桥头堡”政策机遇,依托省级财政支持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专项资金,设立黔东南州桥头堡壹号基金。截至目前,桥头堡壹号基金先后完成基金投资6笔、合计投资金额3.4亿元,其中:基金投资湖南华诚生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投资0.5亿元,该公司在榕江县新设立贵州华诚绿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处理2万吨罗汉果鲜果的初加工产线项目。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了解资金最新动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支持,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红利,借助“村超”流量培育的消费增长点,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

(二)加强资金引导和资源配置。统筹新增专项债资金分配,优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利用“四化”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榕江县配套资金投向“四化”领域。

(三)持续发挥试点优势。指导榕江县利用好国家财政部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优势,加强普惠金融争资争项工作,进一步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探索榕江“村超”普惠金融新模式。

2025年7月1日

附注:公开

联系人:吴就武;联系电话:8222553

抄送:州人大选任联委、州政府办公室。

黔东南州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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