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吴征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农村精神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工作职责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近年来,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州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等内容,加强我州农村精神文化阵地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资金保障。2023年州级财政会同州委宣传部及时转下达省级基层文化建设资金291万元,用于我州新时代文化实践中心建设,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加强基层志愿服务等工作,引导基层群众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做好基层文化站点资金保障。按照每站每年5万元的标准,2023年州级财政会同主管部门及时下达全州21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上级补助经费868万元,并要求县级财政将本级配套资金217万元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转并免费开放,提供文化培训、文化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同时,为展示我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突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2023年州级财政会同主管部门在分配切块资金时,对全州11个申报成为省级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的文化站(中心)和17个基层文化服务作用明显的示范文化站(中心),分别给予16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做好基层文化人才资金保障。为解决基层建有文化阵地但缺乏文化人才的问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2023年州级财政及时转下达“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460万元,用于选派230名文化专业人员到基层开展歌舞、乐器等文化技能指导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文化专业特长,既提升基层群众文化水平,也助力我州苗族芦笙、侗族大歌等非遗民族文化传承。
(四)做好基层农家书屋经费保障。为满足基层读者读书看报需求,按照每个书屋补助2000元的标准,2023年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438.4万元,为全州2192个行政村购置纸质图书报刊,为他们送去丰富宝贵的精神文化食粮,也帮助农民加强农技知识学习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五)做好基层公益演出资金保障。一是按照“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思路,由州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每年向州歌舞团购买100场公益性演出,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为基层群众送上一场场精彩纷呈的歌舞表演。二是2023年州级财政及时转下达上级补助资金577万元,由各县按照每个乡镇每年6场演出的标准,组织基层文艺院团深入实施“戏曲进乡村”工程。三是对于我州侗戏等被列入濒危保护扶持目录的剧种,及时转下达5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向州歌舞团和黎从榕三县基层剧团购买100场侗戏演出。上述公益性演出资金的下达,既丰富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也扶持基层文艺剧团发展,合力谱写乡村振兴文化新篇章。
(六)做好农村公益电影资金保障。按照每个村每月放映一场,每一场补助200元的标准,2023年州级财政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共517万元,其中州级配套34.2万元,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确保全州2192个行政村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免费看上电影,放映内容既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电影,也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纪录片,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财政局将立足职责职能,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以下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上述基层文化领域专项资金保障,及时足额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资金,并督促各县(市)加快执行进度,确保基层文化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监控,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文化领域资金支持;三是会同主管部门在分配切块资金时,加大对乡村基层的倾斜力度,争取让更多基层群众享受文化大餐,提升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