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
杨绍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体系建设,重点打造黎平康养事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关于“以黎平县为示范,完善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一是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并创造条件逐步提高额度,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政府投入。尽快筹措资金,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服务覆盖面。”及“四是地方财政困难,需解决养老设施建设项目费用及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行管理经费。”事项。
一直以来,州、县财政高度重视我州养老机构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我州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州、县两级政府财力十分困难,能用于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的资金有限,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主要依靠向上争取。近三年共争取到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6,193.25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直接分配下达至黎平县的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为260.00万元,2021年采取州级统筹的方式对全州14个养老机构进行提质增效改造,其中包括黎平县水口镇中心敬老院和黎平县德凤中心敬老院。
目前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分为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机构运行管理经费的来源不同。公办养老机构是非盈利机构,属于同级民政部门的下属事业机构,机构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民办养老机构为盈利性机构,机构运行管理经费及利润是通过收取的服务费来实现,并且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因此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行管理经费遵循市场化原则,由运营机构自行承担。
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全州,尤其是黎平县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相关专项资金,不断推动全州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二是支持黎平县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养老体系建设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的新型模式。三是随着我州财源建设不断深入推进,财政收入逐步好转,州、县对养老投入也将不断增加,我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
最后,感谢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