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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采取“五定一评”方式安排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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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州项目前期进度,充分发挥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形成有效投资,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我州采取“五定一评”方式安排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确定支持范围。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支持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规划以及申请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四化基金和州委州政府重点推进以及对全州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

确定申报标准。申报项目应纳入省州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四化基金项目等一年实施项目库管理。按照“成熟一个、安排一个”工作要求,优先支持前期深度已达到初步设计并且三个月内能落地开工建设的项目,着力鼓励项目业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州级项目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按照总投资额的4‰-5‰进行安排,县(市)项目经县(市)安排相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后,再按照总投资额的2‰-3‰安排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原则上单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不超过300万元。

确定申报单位。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是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申报单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州直行业主管部门向州发改委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由县(市)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县(市)政府提出前期工作经费申请。

确定申报时间。州级前期工作经费实行动态申报机制,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对达到申报要求的项目,于每月1日至5日如实填报《州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申报表》,提出州级前期工作经费需求报州发改委。

确定申报材料。州级前期工作经费申报阶段主要是填报《州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申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是否批复、申请的前期经费金额、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计划开工时间、当年绩效目标等信息和同步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评审通过后需提供拨款申请(含前期工作费用申报表)、初步设计批复、目标绩效考核表、资金使用承诺书和三个月内开工承诺书。并且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项目组织评审。州发改委将申报项目初步审查汇总后,会同州财政局每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对申报州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主要审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手续办理和项目能否在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等情况。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州发改委会同州财政局联合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州财政局会同州发改委按程序下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