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黔财建〔2024〕59号),我州共获2024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83亿元。其中: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0.89亿元,建设地点为剑河县、台江县、天柱县、锦屏县、榕江县、雷山县;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0.94亿元,建设地点为凯里市、麻江县、丹寨县、镇远县、岑巩县、施秉县、黄平县。该项目建设既有利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有效遏制石漠化发展、实现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今年以来,州财政局积极配合发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内资金。本次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的下达,将有助于遏制项目涉及县市石漠化的扩张,增加植被覆盖,提升生物多样性,使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和健康。同时,通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保障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下游地区的用水安全。通过项目建设,还可以带动当地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真正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共进。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会同林业部门做好资金下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推进我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