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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局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州级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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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近期,州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按承担比例足额落实州级城乡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州级配套资金1204.2万元。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2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4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按每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不足100人的农村学校按照100人核定。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及时下达,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黔东南州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