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绩〔2021〕13号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黔东南党发〔2020〕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黔东南州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良好机制,发挥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专家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支持促进作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保守国家机密,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维护公众利益,能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绩效管理“全过程”中需要专家参与的咨询、论证和评审等工作;
(三)热心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事业服务,熟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指标体系和标准,具有农林水牧渔、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工程建设监理检测、医疗卫生、市场监督、公共交通、资源环境、信息网络、财会审计、党务政工等领域行业内专家,熟悉有关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造诣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达不到学历或职称要求,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调研和指导工作,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及时高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主要工作
受委托承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及咨询;参与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参与重大政策、项目申请预算的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参与指导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中期绩效评估的评审;参与绩效评价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和审核;参与州财政局对州直部门及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参与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
黔东南州预算绩效管理专家通过自主填报、单位推荐、审核公示和聘任四个环节。
(一)自主填报。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后,如实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报复印件),以及证明专业研究、技术能力或研究成果的材料,一并报送。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对申报人员从事专家工作的时间保障、专业技术水平提出客观的推荐意见。
(三)审核公示。黔东南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出一定数量专家,并对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四)聘任。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由黔东南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聘任证书,有效期3年。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将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表(附件1)、所附资料纸质版(所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一并提交)报送至黔东南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电子版可发送至jx8225825@163.com)。
五、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
六、专家选用。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酬依据《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聘任专家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联系人:周大明;联系电话:8225825)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