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州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监管。
一、强化系统监控。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通过直达资金管理系统,强化对该项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系统监控。
二、做好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资金报账手续及材料满足支付条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防止资金沉淀。
三、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要求各县市财政局每月定期报送项目开展情况及资金支付进度。
四、建立通报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各县市的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报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