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州科技进步指数稳步提升,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州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科技投入工作。
一是强化县(市)级主体责任。根据《贵州省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各县(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县(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体责任。同时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指数监控统计工作,推动我州科技进步。
二是切实保障财政科技支出。各县(市)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年初预算安排的科技支出,年初预算科技支出不足的县(市),在预算调整时要优先安排科技支出,属于科技支出但未列支科技支出要及时调整;要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结转两年及以上或不需要实施的项目资金,财政统一收回,优先用于科技投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科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科技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科技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水平。